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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国钧:加快我国核电发展和自主化进程

日期:2007-05-26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07
05/26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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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夏国钧:加快我国核电发展和自主化进程

摘要:发展核电作为调整和优化我国能源结构的主要战略选择十分必要,经过30多年的核电建设实践,我国核电发展的春天已经来到。本文从几个方面论述我国加快发展核电建设的理由,以及如何加快自主化发展中国核电这一命题,同时指出了影响中国核电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明确表达了作者对自主化发展中国核电的立场和观点。

一、我国核电发展的春天已经到来
2006年3月2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这是核电发展历史中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从1956年我国科技规划十二年中提出利用原子能发电起,到今年刚50年,整整半个世纪,核能发电在我国能源与电力发展规划中,一直未能得到充分重视,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中的地位及其在确保我国能源安全供应上的战略意义,认识上不统一,因此,核电发展的方针不明确,不坚定,核电建设步履艰难,发展缓慢,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改变了长期以来核电在我国电力发展中“适当”、“适度”、“补充”等限制性的,可有可无的发展方针,明确指出了:“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的发展方针,并且指出发展核电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战略,对于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实现能源、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升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和工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积极推进核电建设,要统一发展技术路线,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坚持自主设计和创新,注重借鉴及吸收国际经验和先进技术,努力形成批量化建设先进核电站的综合能力。同时全面建立起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形成比较完整的自主化核电工业体系和核电法规与标准体系。
规划中还强调,实施核电发展规划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二是完善核电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三是搞好运行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核电人才培养;四是加快推进核电设备制造自主化;五是合理开发国内资源,积极利用国外资源,建设稳定的核燃料供给体系;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
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我国核电未来15年发展指明了方向,必将加速推动我国核电事业建设的步伐,预示着我国核电发展的春天已经到来。
尽管目标已经明确,但要实现这个目标,还是有许多值得探索和研究的地方,还是要经过艰苦努力的过程。然而总体来看,核电大发展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主观认识已趋统一,再加上改革的推动,组织的保证,核电在我国大规模发展是可望实现的。
    二、加快核电建设是我国能源形势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其中包括电力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近几年,我国电力发展很快,但缺电仍然十分严重,2004年,全国新增电力装机容量5100万千瓦,但电力缺口超过4000-5000万千瓦。2005年全国又新增装机7648万千瓦,全国缺电仍在2500万千瓦以上。今后对于电力的需求仍将十分旺盛,最新预测表明到2010年社会需用电量将达3.755万亿KWH左右,到2020年达5.64万亿KWH,相应的电力装机容量需要8.4亿KW和13.1亿KW。再由于我国电力能源结构不合理,特别是火电比重大,2005年火电量占到总发电量的81.5%,水电占16%,核电占2.1%,用煤10.9亿吨,占到全国煤炭量21.9亿吨的49.7%。到2020年,初步分析如果用煤发电的电量比例降到75%左右,发电用煤也要达18-19亿吨,对于煤炭供应与环境都是极大的压力。如果电煤维持现在80%以上的比例,煤炭供应要在20亿吨以上,由此可见,电力供应的问题,一个是电量上如何满足经济社会的需要,另一个是电源结构上,如何使一次能源供应与之相适应,同时又在环境容量上能承受得了。面对这两方面的压力,调整电源结构势在必行,任务就十分迫切。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在电力方面最大的差距恰恰就在电源结构上。以2004年为例,我国的电力结构是化石燃料发电占82.6%,水力发电占15%,核电只占2.29%,世界平均的电源结构为化石燃料发电68.3%、水电16%、核电15.8%,很明显,先不考虑在化石燃料结构中煤油气比重的问题,我国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核电的差距最大,低了14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差距更大,其差距达20个百分点,这种差距必然转嫁到化石燃料上来。再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2004年世界平均油36.8%、气23.7%、煤27.2%、水电6.2%、核电6.1%,2005年核能的比例上升到7.4%,而我国相应的结构是油22.3%、气2.5%、煤69%、水电5.4%、核电只0.8%,而2005年仍维持0.8%,同样我国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差距除了油气比重较低外,主要的差距也在核能利用上,相差5-6个百分点,由于电力结构中核能发电所占份额太小,极大地加剧在能源供应中对煤炭的压力,以及对运输的压力,也使环境问题愈加突出。
    以2005年为例,当年我国核能在能源消费结构的比例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油气和煤的比重相差也只不过2.5倍左右),而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则更大,法国核电占总的能源消耗的39.07%、英国8.14%、美国7.96%。如果中国核电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能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则2005年一年我们就可少烧1.8亿吨煤,相应可减少CO2排放量4.8亿吨,到2020年预测可少烧煤2.7亿吨,如达发达国家20%的水平,可少烧5.7亿吨煤,占到2020年预计用煤量的15%,其环境质量将是十分巨大的。
    资本主义工业化历时一百多年,世界能源遭到了掠夺性的大规模的消耗。拥有世界人口15%的发达国家,先后完成了工业化,消耗了世界60%自然资源,特别是能源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兴起,对世界能源的需求愈来愈大,而能源资源愈来愈少,能源争夺战愈演愈烈,战火遍地、油价飚升。无论从现实还是长远来看,特别是对于我国,刚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国家来说,也是处在能源高消耗时期,需要大量的能源消耗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奠定基础,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国的能源消费将达37亿吨标煤,到2030年将达44亿吨以上标煤,相应的电力,在2020年需5.6万亿KWH,2030年达7.7万亿KWH,相应发电装机容量为2020年13亿KW,2030年达17亿KW,能源的巨大需求与供应之间矛盾日渐加剧,能源短缺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油价不断攀升令我国国家能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我们要大力开发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但就目前技术条件而言核电是惟一可以较大规模地突破能源安全瓶颈的能源,这应当也是一个共识。因此世界各国对核电都予以极大关注。2006年5月美国布什曾说:“为保证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美应大力建设核电站。”并将此观点体现在美国能源发展战略中;俄罗斯普京宣布俄罗斯核电比重要由目前16%到2030年提高到25%;印度规划到2030年前建核电5000万KW(目前为272万KW,到2020年达2400万KW);日本规划核电比重要由目前29%提高到2030年的30-40%;韩国宣布核电比重由目前40%提高到2035年的60%;法国计划2020年前用19台EPR替代一部分旧机组。国际能源机构预测到2025年全球将新增1.4亿KW。我国,作为一个正处于工业化阶段高速发展中的国家,对于能源需求远远超过后工业化阶段的国家,能源特别是电力建设规模都是世界最大,史无前例,这种状况还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能否保持能源电力的安全稳定供应,是我国经济社会能否维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从我国能源资源结构分析及世界能源发展规律与趋势来看,大力发展核电,将是势所必然、尤为迫切。
在调整能源结构中,我们要抓主要矛盾,要特别重视核能的利用,核电的发展,把核电作为电力发展的第三能源支柱,要把发展核电作为电力发展中的重要战略选择,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大力发展核电的方针,并把发展核电作为调整和优化我国能源结构的主要战略选择。另外,在核电发展区域结构上,不应仅限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应当在我国东部及中西部地区,凡有条件、有需要发展核电的地方,不限地区的加以发展;在核电的投融资与资金结构上,要放开,要多样化,体制上要改革,特别在投资体制、建设体制、成本供应体制以及军民机制上,要打破垄断,要改革,要开放,以适应为投融资结构调整的需要。总之,发展核电是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的关键与重点,并要在能源发展战略选择上、在投融资结构上、在发展区域结构上、在技术结构上、在体制上,进行调整与改革,以确保能源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实现。
三、体制改革是加快我国核电发展的必要条件
我国要加快核电发展,就必须要坚持核电在建设投资体制上的创新。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要完成体制的创新,而且要尽快完成观念的转变。在发达国家不存在单一的核电公司,核电早已融入电力事业,面向市场竞争,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和安全性。例如美国众多的电力公司、日本的各电力公司、法国的电力公司(国营)和韩国电力公司等均如同投资建设水、火电一样,投资建设核电,经营管理核电。核电在世界上是已经比较成熟的技术,要打破核电神秘论和特殊论,在观念上,我们应该把核电与水、火电、可再生能源发电等都一样看待,统一纳入电力市场中来,不要孤立核电,核电也不要“自我孤立”,让核电回到电力大家庭中。
随着核电的加速发展,现在核电的建设投资体制和机制的弊端已经越来越明显,将严重影响核电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国核电建设投资体制争论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发展核电初期,核电的属性及建设管理方式自然而然属于电力行业,并与核工业部在核燃料元件、反应堆技术方面紧密协作,分工明确,紧密合作,共同发展我国核电事业,是以电力部门为主,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由行政决定,把核电归到核工业部门,将核电民用工业军事化,但直到目前,一直维持着只有两个核电公司由政府授权可以搞核电的体制,这是与市场要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格格不入的,也与世界各国发展核电的道路南辕北辙。这种核电建设投资体制,无论如何是不能适应大规模核电建设需要的,必须尽快改革。
1、要大力推进核电投融资多元化。这几年我国火电厂发展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无论是装机容量还是电站建设速度,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创造着世界电力建设的历史纪录,2006年一年电力新增投产容量1.01亿KW,这是史无前例、举世无双的,其原因客观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场需求的推动,再从机制上看是电力投资多元化的建设体制,为实现如此大规划的电力建设提供重要的保证。五大电力公司及其他省、市、区等许多公司都来投资电力,大大的加快了电力发展的速度。
美国新颁布的“能源法案”规定核电的法律和融资政策,允许电力公司及非电力公司均可申请核电站建设和运营管理。美国10CFR规则明确申请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可以是合伙人,可以是有限公司或者是未组成公司,可以是代理、代表、可以是已有的实体、也可以是新组成的实体等,核电站建设者必须保证建设期内的相应造价和相应燃料循环的费用,并指明资金来源,一般公司都能得到核管会的批准。
也只有实现核电建设的投资、制造等体制创新,才能动员国内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力、人力、物力、研究设计和制造力量,才能充分调动有志于核电建设的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才有可能到2020年建设4000-6000万KW核电,到2030年建设1.2-1.6亿KW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所需要的投资、设备、人力是巨大的,以停滞的眼光去看,这一目标是不切实际的,但以改革、创新、发展的眼光去看,只要确为市场所需要的,就都是能实现的。事实已经证明,在三、四年前,谁也不能设想我国会在一年之内新增发电设备1亿KW,一年之内我国制造业能提供发电设备近亿KW。法国的实践也是一个有力的佐证,一个55万平方公里国土、6000万人的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决定大力发展核电,用了不到20年就建成了5000多万KW核电,20年内平均年新增250万KW,中国是法国20倍国土、20倍人口的国家,平均每年新增法国2倍的核电装机,难道就不可能?关键还在于战略明确、政策稳定、体制适应,在于实现核电建设投资体制创新和科技的创新。
其实所谓核电体制创新,没有别的,就是像投资其他发电厂一样,国家应当允许有实力投资核电的企业或愿意投资核电的企业投资建设国家规划批准建设的核电站。投资核电的公司可以自己组织力量(自营),也可以委托具有规划建设核电能力和资质的设计建设公司(AE)去负责建设,无论业主自己组织,还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公司,其设计建设的核电站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并接受国家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电站的质量与运行的安全。
2、核电体制创新的第二个方面是民用、军用要分离,核电和军工要分开,这二者在体制上不分清楚,混为一体,同样会阻碍核电快速发展。
3、核电要核燃料生产及乏燃料后处理要统一规划,但要分别实施,要相互协调,又要在经营上分开,各成独立经营的法人实体,这有利于形成竞争机制促进核电成本的降低、效益的提高。
4、在核电设备制造体制上,把核蒸汽系统设计、设备设计和制造融合在一起,形成统一的核电设备供货商,如美国西屋公司、法国法马通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因此需要我国原分别把隶属于核工业部的研究、设计、制造力量和机械制造部门的研究、设计、制造,以及电力部门的研究、制造力量,按照市场的需求,根据资源优化配置原则有机的组织和重新组合,把我国核蒸汽系统设计、设备设计和制造进行整合,形成一、二个核电设备供应集团商,负责核电设备的研究、生产、成套供应,为核电设备国产化、批量化、系列化、标准化的生产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提高国产化的能力和水平,从而为降低核电造价和电价提供可能。
总之,为了21世纪前二、三十年内实现核电建设的宏伟目标,我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积极加快发展核电”的方针,必须要义无反顾地实行核电建设投资体制和核电成套设备供应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走改革创新之路和市场化道路,那么到2020年我国核电达到5000万KW以上,到2030年使我国电力总装机和核电的装机容量超过美国,高居世界第一,是完全可能的。
四、坚持自主化是加快我国核电发展的必然道路
尽管我国核电建设举步艰难、发展缓慢,但经过30多年的核电建设实践,我国已经具备大规模发展核电的条件。我国核电在技术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到营运管理以及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后处理,从人才培训到规程、规范、标准等的建设,以及核安全管理、核事故应急和技术后援体系的建立,都已有了相当的基础和实力,为我国引进先进技术,高起点实现核电自主化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我国核电发展经过长期的、反复的论证,确定以百万级压水堆机组为主,坚持中外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实现“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运营”的自主化发展我国核电的道路。
核电自主化的工作包括:一是以我为主、中外合作,采用先进技术,统一技术路线;二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通过竞争选择合作伙伴,通过自主化依托项目的施行,全面掌握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技术;三是建立健全我国核电技术标准体系,形成自主开发和建设中国品牌核电站的能力。
在这里必须指出,自主化不同于过去在外国封锁背景下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而是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进行创新,自主开发我们自己的产品。
首先,20年来,我国核电基本上是按这路子发展的,我国30万KW、60万KW机组及大亚湾100万KW机组改进型基本上就是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核电技术基础上的改进与创新,这些机组当前需进一步加强国内制造能力,提高国产化比例,再建设一批以满足2020年前核电规划发展的需要。
其次,要紧抓住引进AP1000技术的机遇,尽快实现我国第三代核电的国产化,使我国核电装备和建设技术赶上和达到世界最好水平。
      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经过近2年的技术引进谈判,于2006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先进压水堆核电项目及相关技术转让的谅解备忘录》,并决定中国引进美国西屋公司AP1000技术,同时建设4台核电机组,以全面实现国产化,在后续工程中逐步推广并替代第二代及第二代改进型机组。为此,国家专门成立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负责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及国产化相关事宜,现已与美国西屋公司和绍尔工程公司联合体签署了《中国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合作备忘录》,为更好尽快地实现第三代核电设备国产化创造了条件。
作为全世界首台AP1000工程项目,将为充分发挥和利用国内已有的设计力量和资源,为我国全面参与AP1000核岛范围的详细工程设计和优化设计相关的研究实验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会。通过依托项目4台机组核岛项目引进和技术转让的实施,使我国从第五台机组开始,实现新一代先进压水堆核电厂的设计自主化和设备国产化的目标。上述的自主化路线设计应当是可行的,是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的,也符合于我国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路线。
    第三,坚持自主创新路线,我们还要继续抓好自主创新开发的高温气冷堆的示范工程建设,争取在“十一五”期间能基本建成20万KW级高温气冷堆的示范工程。与此同时还要抓紧快堆的研究与示范工程的建设,使我国核电尽快地从第三代进入第四代,从而使我国核电发展在技术上能引领世界先进水平,为全面的、更完善地解决我国能源供应问题做出贡献。
    只要我们端正了对核电的认识,在发展核电上采取正确的方针、政策,坚定的进行体制改革,我国核电事业就一定能够极大的发展,达到预定的目标,自主发展核电就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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