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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450万客户用电信息采集全国率先实现智能化

日期:2011-03-22    来源:黑龙江省电力公司  作者:桑学勇 杨晓源

国际电力网

2011
03/2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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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信息化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实现用电智能化的重要支撑,是智能电网技术六大重要组成部分之一。3月18日,黑龙江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首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整体验收,标志着全省450万客户电能信息采集全国率先实现了用电智能化。

  黑龙江电力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电力营销发展规划》的统一部署,于2007年率先提出全面建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统采用省级集中部署模式,应用“GPRS+窄带载波”的技术方案,整合原有孤立、分散的相关系统,历时3年,实现了全省14个电业局450万电力用户的“全采集、全覆盖”。建设规模和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要求,采集系统平均日采集成功率达97.6%,一次抄表成功率超过95%。

  为推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 “规范、有序、高效”开展,黑龙江电力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组,由周安春总经理亲自挂帅,统筹协调施工进度,克服技术标准新、施工要求严、建设任务重等不利因素,及时解决营销系统录入、工作票办理、终端调试等难题,实现了“建成一片、应用一片、用好一片”的良好效果,为黑龙江省450万用电客户实现用电智能化奠定了基础。在该系统中,企业和居民用电信息可实时传回后台,并自动对数据进行分析,为终端提供信息支持。用电客户只需登陆指定网站或发送手机短信,就能实时了解自己的用电信息,实现与供电企业双向互动。

  黑龙江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实现了从远程抄表、核算发行、银行收费、欠费提醒、自动停电、远程通知、远程送电的全过程自动化控制,实现了中低压配电网线损统计分析、抄表收费、用电检查、业扩报装的“精益化”管理,重构了营销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营销抄表收费人员大幅减少,中低压配电网线损率明显下降,加快了电费回笼速率,基本杜绝了用户欠费,用户窃电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极大地提高了营销工作效率、客户服务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经测算,不计入阶梯电价执行收益,年均直接经济效益达数亿元,约5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经济和管理效益均远远超过预期。

  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副主任胡江溢、智能电网部副主任姚国平参加了验收会,对黑龙江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工程建设情况给予高度评价。黑龙江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王明波、总会计师许毅蒙参加验收会。验收委员会专家一致认为黑龙江电力公司采集系统,工程管理规范,技术方案合理,系统运行稳定,性能指标良好,应用成效显著,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在公司系统处于领先地位。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黑龙江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过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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