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协议审核过程一切顺利,日本将可以向4国出口其核设备以及核燃料。日本与4国的合作模式不尽相同。据报道,越南已经选择日本作为其合作伙伴,为其修建核电厂;而约旦也在众多候选企业中选择了日本的三菱重工和法国的阿海珐。日本电气新闻报道称,日本国会的批准对于日本核电企业来说将是十分关键的。一旦得到国会的批准,日本与越南、约旦两国的能合作协议正式生效,日政府便为企业亮起了法律绿灯,企业将可以在这两个国家寻求任何的合作机会,参与核电建设项目。与此同时,日本计划向俄罗斯出口核设备,并从俄方购买核燃料。韩国方面则十分迫切地想从日本购买核设备。
日本核电走出去
除了上述4个已报国会审批的合作项目以外,日本先前已与12个国家签署了核电合作协议,这其中包括2009年以前签订协议的7个国家,它们分别是中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一些欧洲国家。2009年后,日本核能外交重点转向了非西方国家,先后启动了与不少发展中国家的核能合作。截至目前,日本又已与5个非西方国家有条约在手,其中包括哈萨克斯坦等。此外,日本正在与印度、南非、土耳其、巴西等国展开类似的合作谈判。
在去年6月日本内阁确定的日本新增长战略中,日本政府将核能出口视作了其经济支柱之一,并决心与更多国家取得最终合作协议。为此,日本政府于2010年11月成立了“日本国际核能发展公司”(JINED),这是一家由政府直接出面,与13家日本电力及核电技术公司合资成立的全新公司,其中包括日本最大的电力公司东京电力以及东芝、日立、三菱重工等日本知名企业。其任务简单明确:向发展中国家推销日本的核电技术。
同时,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在亚洲推广先进的核技术。在日本的牵头下,包括中国、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在内的亚太地区国家成立了亚洲核能合作论坛(FNCA),主要讨论各国在核能安全生产、核废处理、人力资源等领域的发展。
近期能源政策 核能是重点
日本政府在制定能源政策时,最先考虑的因素往往是能源安全,以及如何将对能源进口的依赖降至最低。由于国内自然资源匮乏,核能自然而然成为日本人十分在意的一种能源形式。
早在2002年3日,日本政府便宣布,将极大程度地依赖核能,以实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2001年7月,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向国会提交了“10年能源计划”,要求在2011年将日本核电发电量提高30%,达到1300万千瓦,并建设9至12座核电厂。目前,日本共有54个核反应堆,装机总容量达4600多万千瓦,同时有发电量达276万千瓦的机组在建,并有1650多万千瓦发电能力的反应堆正在计划中。目前,日本电力供应中1/4来自核电,相信今后这一数字会进一步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