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华中区域供电检查工作会在长沙召开。会议决定于5月21日起启动2007年华中区域供电检查,检查将采取属地为主、适度交叉的方式进行,分成湖北、江西、重庆、四川、河南、湖南六个检查组,统一开展现场检查。
为达到加大检查力度,注重检查效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目的,会议在传达和学习了电监会供电服务检查启动会精神后,经认真讨论研究,确定2007年华中区域供电检查采取属地为主、区域内适度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并明确了检查工作组织机构、指导思想、检查原则、检查重点和开展时间的“五统一”原则。会议还总结交流了2006年供电服务检查的经验,并就2007年监管内容的具体检查方法、检查技巧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
华中电监局,郑州、长沙、成都电监办分管副局长、专员助理和稽查处、供电监管处处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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