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沟通协调会上,河南电监办价财(稽查)处、供电监管处负责人分别就供电企业“三指定”专项治理、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差额资金分配专项治理及2010年供电检查情况向省电力公司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河南电监办主要负责人随后就一年来供电企业配合电力监管的综合情况作了讲话。他首先重申了河南电监办处理电力监管与被监管关系的基本思路。他指出电力监管与被监管不是对立和对抗的关系,而是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的关系,双方的共同目标是促进河南电力工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电力监管需要电力企业的配合和支持,同时,电力监管也是帮助电力企业更好的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他充分肯定了一年来供电企业对电力监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指出一年来供电企业自觉接受监管的意识明显增强,配合电力监管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也更加规范,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地方,主要表现为文件流转方面还有棚架现象,对电力监管工作的宣传还不够,电力监管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配合开展电力业务许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等方面。对供电企业下一步的工作,他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电力监管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对供电企业基层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二是要加强与电力监管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与电力监管相关的工作和信息要及时报告;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电力监管工作安排部署,要在安排自身工作时,同时安排电力监管要求的工作,要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落实电力监管工作的具体部门;四是对电力监管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且要举一反三,建立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五是在当前河南电煤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加强调度和管理,确保全省电力供应和安全稳定运行。
最后,省电力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非常认同河南电监办处理监管与被监管关系的思路,要求省电力公司系统一定要树立电力监管就是帮助电力企业工作的观念。对于这次会议提出的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他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扩大范围,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