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环保政策,加强电力行业脱硫减排监管,促进江苏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江苏电监办从2007年7月1日起对全省125MW以上燃煤机组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在线监控,截止2010年10月底,接入脱硫在线监控系统的机组共112台,容量为42786.5万千瓦(不包括关停机组)。
从核查情况看,各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均能投入运行,有烟气旁路的机组已全部完成铅封,所有燃煤机组均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电监办、省环保厅脱硫在线监控系统实行联网。但通过核查也发现部分电厂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机组烟囱入口CEMS测点位置安装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有的机组CEMS定期标定存在虚假记录,日志本上有标定记录,但查看历史曲线显示无标定;有的机组CEMS系统SO2仪表量程有的偏小,导致部分时段高烟气浓度数值无法显示。个别仪表现场标定偏差较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有的企业上传数据异常,与实际不符;有的企业现场管理不规范。CEMS小室现场混乱,有些标气过期,过期标气与未过期标气混放在一起。脱硫运行台帐记录不详细,填报内容混乱,涂改、缺失等情况严重;部分企业历史站数据丢失,DCS数据调阅速度慢;有的企业燃烧高硫煤,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脱硫效率较低等。
针对核查出的问题,我办采取了多种处理方式,有的出具现场整改通知书,有的下达监管意见书,有的进行行政处罚。通过这次脱硫核查和处理,使全省发电企业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提高了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了自觉接受电力监管机构对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的自觉性。也促进了各发电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电厂脱硫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