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旬,国家电监会以电监安全[2007]3号文,通报了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主蒸汽管道爆裂事故情况。
通报指出,2006年12月12日,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发生一起主蒸汽管道爆裂事故,造成2个死亡、2个重伤、3人轻伤,部分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后,神头二电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国家电网公司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专家组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目前,事故调查工作已结束。
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主蒸汽管道爆裂事故有关情况的报告》分析,神头二电厂1号机组主蒸汽管道爆裂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管道材料组织性能不良,并在长期高温运行中进一步劣化,在较高应力的作用下因强度不足发生膨胀变形至爆裂。
通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在建及运行电厂高温高压管道的安全管理,按照电监会《关于加强在建及运行电厂调温高压管道安全管理的通知》(办安全[2006]69号)和《关于对假冒国外锅炉钢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06]601号)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切实采取安全措施。各相关电力企业近期要对从前苏联和东欧等国家进口的火电机组的高温高压管道进行一次寿命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措施,以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通报指出,近一时期电力系统连续发生电厂高温高压管道爆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各电力企业对此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金属监督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