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200万元奖励基金为矿难戴上“紧箍” 举报供电企业给非法煤矿供电者奖励一万元
山西省电力公司从源头上对煤矿用电实施管制,同时设立200万元煤矿安全供电社会监督专项奖励基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向社会有奖征集向非法煤矿供电的线索, 经调查属实后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据了解,此次山西省电力公司将针对三类煤矿强化供用电管理。一是对合法煤矿用户,各供电单位要千方百计确保其安全稳定供电,同时加强日常管理;二是对于政府要求限量供电的矿井,各供电单位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及煤矿主管部门报告,按月进行电量统计并上报政府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控,确保供应的电力只用于矿井保安,而不进行非法采煤生产活动。同时,要求此类煤矿作出不进行非法采煤生产的书面承诺并出具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管监控证明,一并归档备查。三是对省政府明令关停的矿井要坚决果断停止供电。今后如果发生向非法煤矿供电的事件,无论煤矿是否发生事故,一经查实,其直接责任人、供电所所长(营业站站长)解除劳动合同,支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一律就地免职,同时严肃追究分公司经理、分管经理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从四月份开始,山西省电力公司还将进行一次彻底的煤矿安全供电大检查,摸清煤矿安全供电现状,堵塞煤矿安全供电管理漏洞,纠正在煤矿安全供电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行为,为频发的山西矿难戴上紧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