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已经成为社会发展趋势。2010年,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在全国建公用充电站75座、交流充电桩6209个以及部分电池更换站。为配合这一重点工程,黑龙江电力公司按照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规划,相继与黑龙江省各地市签订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全面配合黑龙江省各地市电动汽车推广计划,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配套服务系统,为电动汽车应用提供技术服务支撑,促进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
随着5月18日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与哈尔滨市政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签定,由哈尔滨电业局负责承建的黑龙江省首座全封闭通透式充电站于8月15日开工建设至投运仅历时40天。该充电站位于哈尔滨市学府路原学府变电所所址(学府路与伊春路交口),整个站区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站内设有充电区、换电区、售电营业区、供配电设备监控区、客户休息服务区、办公区,充电区六大功能区域,将为充电客户提供便捷周到的充电、换电和查询服务。充电区共配置有4台户外交流充电桩,2台户内交流充电桩和4台中型户内直流充电机,可同时接纳10台中小型电动汽车充电。站内运行的电动车智能充换电运行管理系统,具备自动控制充电、联防联控安保、在线监控管理等智能化特点,备有电动汽车与电网智能扩充接口,为未来智能电网建设预留了发展空间。同时,在充电站选址、设备选型及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哈尔滨市是中国最北地区省会城市,黑龙江电力公司针对北方气候和地理环境特点,采取多项措施克服高寒、高纬度对充电电池的不利影响,成功实现超级电容取代电池的充电技术对接,确保其在零下30摄氏度低温条件下的充电性能,使其循环使用寿命达到10万次以上。
另悉,截止9月25日,黑龙江电力公司所属14个电业局目前已在全省各市区内公共建筑(办公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建设安装完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00个,为推动电动汽车发展提供了超前服务,并逐步建立完善黑龙江省电动汽车服务网络,将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与新城区、智能化小区等建设工作同步开展,与地方政府进一步开展充电设施城乡总体规划研究,在 2011年至2015年不断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为黑龙江省电动汽车进入民用领域提供保障,为全省电动汽车示范运行提供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