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力公司要求省内外各作业现场,要根据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针对可能出现的高温天气,预先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宣传到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到位、相关人员责任明确到位,杜绝发生因人员疲劳作业造成的事故;要随时关注并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合理安排高温期间的作业进度和作业人员作息时间。环境气温达到32℃及以上时,利用早上和傍晚前气温较凉爽时段进行施工作业,上午11点至下午15:00点间不安排施工作业。环境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作业现场应停工休息,预防中暑,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作业现场必须备足清洁饮用水,切实保障现场饮水供应。施工现场项目部、作业班组和安全员处必须备有防暑药品,保证应急使用。做好人员中暑施救准备,进一步提高妥善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能力;在高温天气期间,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应更加注意深入一线,深入重点部位和连续作业点,检查违章和隐患,检查防暑措施的落实情况,关注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切实解决施工人员在生产、生活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