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与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联合组成了31个检查组,对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开展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大检查。江西省检查组由山西省、宁夏自治区价检局和江西省环保厅、华中电监局有关人员组成。
检查主要任务是:(一)检查纠正越权出台优惠电价情况;(二)检查差别电价政策落实情况;(三)对部门电网企业、电源企业电价执行情况进行直接检查;(四)督促江西省按要求对全部火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派出检查组开展全面检查;(五)指导江西省开展检查工作,解决疑难问题。
此次检查按照下查一级的原则开展,联合检查组主要开展江西省电力公司、南昌供电公司及两家火力发电企业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其他电力企业的检查江西省价检部门负责开展。
华中电监局将按分工要求全面配合好在江西省开展的两个层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