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敦促电网企业认真执行《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2009年以来,华中电监局将电费结算监管工作贯穿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华中区域厂网电费结算监管。针对电费结算监管环节多、涉及面广、各省结算级次不一的特点,华中电监局通过“抓报送、抓检查、抓公布,加强日常监管”三抓一加强的监管方法实施电费结算监管。一抓电费结算报送情况,要求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每季报送电费结算表格及文字报告;二抓电费结算检查情况。2009年华中电监局分别对鄂渝赣三省市电网企业进行多次电费结算核查,检查企业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三抓结算数据公布。华中电监局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公布各季度鄂渝赣三省市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通过与发电企业的信息交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通过厂网联席会、监管约谈、调研等途径,强化电费结算日常监管。
2009年,三省市电网企业与统调发电企业均实现了100%电费结算,极大地改善了鄂渝赣三省市厂网电费结算状况,华中电监局的电费结算监管工作得到了发电企业的肯定。
2010年,华中电监局从结算监管工作的组织形式、检查程序、检查方法、核查单位和时间等多方面在内部制度方面予以规范,以保证厂网电费结算良好发展态势,更好地督促电网企业执行电费结算政策,维护电力市场中电费结算公平公正,为电力市场主体营造一个良好结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