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及环境伙伴计划”将为东南非8国的每一个开发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提供最高3.6亿先令(约20万欧元)的资助,资金将用于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建立试点工程。该计划由芬兰外交部、8个参与计划的伙伴国家以及南非开发银行共同出资。8个伙伴国为:南非、博茨瓦纳、肯尼亚、莫桑比克、纳米比亚、斯威士兰、坦桑尼亚、赞比亚。此外,芬兰还将在今后三年中提供850万欧元,用于计划在上述8国兴建已通过审核的项目。
据悉,上月已对第一批共120个项目进行了审核,其中来自坦桑尼亚的仅12个。海利希望“在九月份第二批审核开始前看到有更多来自坦桑尼亚的项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