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曹志安介绍,生物质发电在我国刚刚起步,目前,我国生物质发电约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的0.5%,远远低于世界平均25%的水平。到2010年,国家电网公司计划达到大约200万千瓦的生物质发电能力,约占我国生物质发电能力的36%。
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方向
生物质发电主要是利用农业、林业和工业废弃物为原料,也可以将城市垃圾为原料,采取直接燃烧或气化的发电方式。由于受技术和自然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的主要是风能和生物质能。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周凤起认为,“生物质发电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电能质量好、可靠性高,与小水电、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等比较,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用清洁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石油,调整能源结构是我国近期的重要任务,而利用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正是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最现实、最主要的方向。”
目前,全球每年能源消费总量已经超过150亿吨标准煤,其中90%左右是化石能源。如果按照目前的能源消耗水平进行计算,到下世纪中叶,全球主要化石能源资源就会所剩无几。而生物质能与化石能源不同,虽然作用相同,但其具有的分布广、环境影响小、可以永续利用等特点。而且,生物质能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位居第四位。可以预见,生物质能在未来可持续能源系统中也将占有重要的地位。
正是由于这些优势特点,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发展生物质能,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鼓励生物质能的发展,我国也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对生物质发电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补贴。
现实可行的朝阳产业
生物质发电是可再生能源中的成熟产业,也是现实可行的朝阳产业。记者在采访一些掺烧生物质发电企业了解到:江苏宝应协鑫生物质环保热电公司掺烧稻壳、锯末和树皮等生物质发电,一年消耗83万吨,约占燃煤总热值的40%;在南京协鑫热电厂竟然掺烧生活污泥来发电。另外,在江苏省的一些环保热电厂,通过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每年处理垃圾数十万吨。
据了解,如果我国生物质能利用量达到5亿吨标准煤,就可解决目前中国能源消费量的20%以上,每年至少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碳量近3.5亿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减排量近2500万吨,除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外,还将产生巨大的环境效益。尤为重要的是,中国的生物质能资源主要集中在农村,大力开发利用农村丰富的生物质能资源,可促进农村生产发展,显著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和居民生活条件,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另外,在我国发展生物质发电不仅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和节能环保措施,更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切入点,也是增加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综合开发的直接载体和重要途径。
2006年12月1日,我国首座生物质能发电厂———位于山东省单县生物发电厂的国能单县生物发电项目正式投产发电,装机容量为2.5万千瓦的单级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每年可输出1.6亿千瓦时的电量。山东单县生物发电厂不仅是我国第一个建成投产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也是国内首家国家级生物质发电示范项目,可以说对我国的生物质发电事业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和示范效应。该项目年可消耗农林废弃物约15~20万吨左右。单是秸秆收购这一方面,每年就可为当地农民带来直接收入达4000万元。再围绕燃料的收购、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能够直接为当地农村创造1000多个劳动力的就业岗位。
据权威机构测算,每两吨秸秆的发电量相当于一吨煤。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介绍说,我国每年农作物秸秆年产量约为6.5亿吨,相当于3.25亿吨煤;林区的废枝每年可达10亿吨,约合5亿吨以上的煤。“不仅如此,秸秆还是一种煤无法媲美的清洁能源。国际能源机构的研究表明,秸秆是一种很好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其平均含硫量只有3.8‰,而煤的平均含硫量约达1%。”
生物质发电项目还需政策支持
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生物质能,支持发展秸秆发电,建设一批秸秆和林木质电站,生物质发电装机达550万千瓦。”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为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达22.2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球能源消费总量的14%左右。但是,人均能源消费仅为1.7吨标准煤,不到发达国家的四分之一。“我国生物质能的资源量现在每年大约为8亿~10亿吨标准煤。据预测,仅秸秆直接燃烧发电一项,每年将使中国农民在基本没有新投入的情况下增收人民币60多亿元;而且将是中国最大的环保项目,有效解决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仅秸秆直接燃烧发电一项,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500万吨,节约标煤近1000万吨,新增绿电150亿千瓦时。”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韩文科告诉记者,由于技术、投资和政策等方面的原因,生物质能在我国的开发应用非常有限。
韩文科认为,当前我国生物质发电产业缺少有效的政策与资金扶持。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只有一般性的鼓励政策,对生物质能没有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办法,所以政策力度不够,落实困难。“这主要体现在实际应用中生物质电力上网困难,目前政府的定价没有体现生物质能对环保的贡献,电力价格不合理,很难吸引投资资金,同时国家和地方对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没有明确的指引,扶持政策不到位,补贴渠道不畅通,经济优惠政策很难落实。”
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认为:“虽然国家已出台生物质发电补贴0.25元/千瓦时的政策,但仍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协调机制;对于农林废弃物混燃量小于总热值80%的情况,国家规定不给予补贴,限制了混燃技术的推广应用。”他进一步解释道,中国生物质发电尚处于示范项目阶段,示范项从立项、建设、发电上网到验收,尚无专门的管理办法,大大影响示范项目的进度,也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示范项目需要国家在政策、财税、科技投入和管理方面给予积极关注、支持。”
针对生物质发电存在的主要问题,专家们认为,应该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推广政策,逐步建立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选择多种实用技术和设备,形成良性竞争,以推进生物质发电的应用。
韩晓平表示,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推广计划,引导行业发展示范推广可以在应用中解决这些问题,使技术逐渐成熟,为技术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同时示范推广可以在应用中提高技术的可靠性,减少技术风险,增加用户的信心,提高本技术在社会上的影响,带动社会资金进入生物质能利用行业,在短期内解决高新技术试用期一般投资人和银行不愿意介入高风险行业而碰到的资金困难,培育出成熟的市场,为生物质能的大范围利用创造条件。
韩文科着重从政策层面分析认为,应该制定专门的鼓励政策,吸引社会投资。为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政府应进一步落实对可再生能源的保护政策和激励政策。“这些政策包括立法保护和以经济的手段扶持。实行全成本定价办法,把与能源生产有关的全部费用考虑进去,例如:硫化物和氮氧化物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特殊物质对健康的影响、二氧化碳排放的潜在费用等。实行全成本定价,将会提高化石燃料的成本基准,相对可再生能源而言,成为鼓励利用的一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