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其2×600MW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担其辅机设备设计、制造加工、供货和服务的制造商。
招标内容(下列序号为标段号):
1、国产闸阀;
2、国产调阀;
3、送粉管耐磨弯头;
4、装载机(ZL50);
5、推煤机(TY220);
6、输煤皮带减速机(进口);
7、一、二次风进口消音器;
8、冷却塔填料(包含托架、配水管、虹吸罩等)。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2006年3月开工,2008年上半年两台机组投产发电。
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各标段业绩要求(报名资料中必须装订体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在报名时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第1标段国产闸阀、第2标段国产调阀、第3标段送粉管耐磨弯头、第8标段冷却塔填料(包含托架、配水管、虹吸罩等),要求投标人具有3个3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供货业绩,且至少有1个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供货业绩。
第4标段装载机(ZL50)、第5标段推煤机(TY220)要求为国内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较高,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生产及销售许可证。
第6标段输煤皮带减速机(进口),要求投标人具有10台以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第7标段一、二次风进口消音器,要求投标人具有2个3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供货业绩。
(3)有关制造加工能力、试验设备以及工艺水平等方面的文件资料。企业状况如企业基本情况、人员结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最近三年的生产销售情况等资料。
(4)具有与本合同项目要求相适应的管理、设计、工艺、制造、检测、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现场指导和监督安装、调试、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满足本工程项目要求的组装场地、加工设备、检验试验设备、运输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
(5)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投标人执行本合同,需从其他制造厂引进或采购主要设备部件时,应提供受托制造厂的设计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的说明书。
(7)采用国外技术的设备应提供国外技术支持方面的证明。
(8)投标人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并装订在报名资料的正本中);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质量管理/控制程序。
4、同类设备(材料)销售业绩,上年度财务报表及资信等级证明;同时提供第八条“投标人资质和条件”所要求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为对其报名有用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第八条中所要求的内容)。6、主要产品清单及样本。
7、设备/材料的包装和运输程序。
特别提示: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6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且内容必须与正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另在报名资料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体现业绩的合同原件(另在报名资料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证明其设备运行良好的资料。
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报名资料等情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06年12月25日—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杨 开
电话:010-51953671 5195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