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由国家电监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实施的重点产煤省煤矿供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正式启动。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彭建勋出席了当天下午召开的启动会。
国务院领导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后,电监会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煤矿供电安全情况专项检查。史玉波在专项检查工作启动会议上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煤矿供电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重点产煤省煤矿供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周密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从严把关,坚决防止走过场。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对煤矿供电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对煤矿供电的停送电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煤矿供电的可靠性情况和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等。检查省份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河南和贵州等重点产煤省。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将由国家电监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成四个检查组,对重点矿区供电的电力调度机构、重要变电站、重点矿区部分煤矿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所检查矿区内的重要供电企业和煤矿进行随机抽查。
本次专项检查计划于12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