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出表彰决定,表彰湖南省电力公司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为促进湖南农民脱贫致富、农村电力事业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表彰决定称,今年以来,湖南省电力公司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共同推进湖南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会谈纪要》精神,把农村“户户通电”工程作为公司的“一号工程”,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全体员工克服困难,顽强拼搏,使总投资4.12亿元的农村“户户通电”工程提前50天全面竣工,解决了全省老、少、边、穷地区53个县市区、816个乡镇、5441个村21057户无电户的通电问题,实现了我省国家电网供电范围内农村户户通电,为促进我省农民脱贫致富、农村电力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南省电力公司及全体员工予以表彰奖励。
湖南省人民政府在表彰决定中希望,湖南省电力公司及全体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快电网建设和农网改造,积极推进新农村电气化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富民强省和构建和谐湖南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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