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马凯、德铭、国宝同志在《关于河南省电量置换和“十一五”开展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请示》上的批示,认真做好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促进电力工业节能降耗减排,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黑龙江、辽宁等十一个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专门征求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由能源局局长赵小平主持。会上,能源局介绍了《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讨论稿)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能源局副局长王骏指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降低20%和10%左右。电力工业是节能降耗减排的重要领域,小火电机组比重高一直是电力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已成为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为进一步明确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指导思想、关停范围、工作责任和配套政策措施等,推动各地区、各发电企业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总结河南、广东等省的做法,结合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多次调研的成果,会同国家能源办,在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讨论稿)。
《意见》(讨论稿)初步提出,要按照规划,科学、有序、均衡安排电力项目建设,加大高效、清洁发电机组的建设力度,加快电网建设。在电源项目规划安排上,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对关停工作成效显著的省(区、市)和电力企业给予倾斜,替代一定容量关停机组并妥善安置关停机组职工的电源项目,将优先纳入国家电源项目建设规划。初步提出的具体政策措施包括:一是改进发电调度方式,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高效、清洁机组发电;二是在未实施节能环保调度的地区实行差别电量计划;三是加强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管理;四是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五是对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征收国家规定的基金和附加费等。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上大压小”的举措,认为《意见》(讨论稿)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很及时、很重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于优化电源结构,促进电力节能降耗减排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为完善《意见》(讨论稿),确保关停小机组取得实效,与会代表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如“上大压小”必须在电力形势相对宽松的条件下进行,要更多的采取市场的、经济的手段解决问题等。
最后,赵小平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关停小火电机组是大势所趋,牵涉面广,关系到2010年GDP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0%和10%左右目标的实现,是当前能源工业一项非常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意见》的制定应该从国家节能减排的大局出发,认真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市场经济手段为主,充分调动电网企业和电力企业的积极性,强调地方政府的责任,积极稳妥地做好小机组关停工作。他强调,目前全国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比重达到29.4%,关停任务很重,有些地区的小火电比重更高、任务更重,会后各地应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关停方案,切实下大力气,把工作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