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现场走访,认为五个市县科学制定新农村电气化实施方案,当地政府成立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组,将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纳入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规划,把电气化建设作为“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供电企业具体实施”的政府工程和社会工程,建设成果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县标准,全部予以考评验收。这这五个市县新农村电气化县的建成,大大提高了县域电网的供配电能力,有效满足了工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用电需求,形成了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实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村电网。
至此,山西省共有11个市县通过了山西省新农村电气化县的考评验收,提前完成了山西公司确定的20%的县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标准的“十一五”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