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监会和国标委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自愿、市场推动、政府引导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开展山东省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加强电力企业标准化基础,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山东省电力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日期:2009-12-11 来源:济南电监办 作者:济南电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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