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退还违规金额219万元,项目验收率从29%增至90%以上
记者11月21日从江西省电力公司获悉,该公司历时半年的科研经费使用效能监察工作于近日圆满完成,通过检查清理,共纠正退还违规科研资金219万元,终止科研项目经费186万元,使该公司系统的科技项目验收率由原来的29%提高到了90%以上。
针对过去科研经费由各单位自行申报、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制度不明确、科研经费“撒糊椒面”等效率低下的情况,从今年5月起,江西省电力公司开始在公司系统范围内统一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的效能监察工作,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系统2003年至2005年的所有科技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有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以科研经费使用制度建设、履行职责、执规执纪三个方面情况为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全面检查科技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申报程序、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科技项目是否实行合同制、是否建立了科技项目的动态跟踪和过程控制制度、是否建立了科技项目的内部监督制度,科技归口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履行职责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项目验收是否符合程序、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挪用、私分科研经费行为、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承担单位资格等十二种行为。
据统计,通过检查清理,该公司共下发《监察建议书》17份,修订完善了科技工作管理制度21项,纠正退还违规科研经费总额219万元,终止项目经费186万元,跨年度接转项目12项,接转经营费961万元,使公司系统的科技项目验收率由29%提高到90%以上。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指出,通过监能监察工作,净化了科技工作环境,防范了科研经费使用中的不廉洁行为,为科研经费的集中使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增强了江西公司在科研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