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至11日 ,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建设部组织的专家组一行9人对黄河水电公司拉西瓦和公伯峡水电站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实地查看后,检查组认为:黄河水电公司和参与拉西瓦、公伯峡水电站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重视对《条文》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建立健全了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业主和参建单位结合电站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了具体的安全、质量管理细则和考核管理办法,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整改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建设单位还按照《条文》的有关要求,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完善通风和照明设施,有效减少了施工现场的粉尘,改善了地下工程施工环境。检查组一致认为:黄河水电公司执行《条文》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各项检查符合要求,评定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