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在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就农电改革组织论证。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复函济南办,对专题报告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将认真落实审计建议,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
2009年3月,辽宁省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辽宁省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上划框架的协议”,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电网体制改革。2009年4月,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与省国资委在沈阳签署了“辽宁省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整体无偿转让协议”。2009年8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了辽宁省农电局等79家地方农电企业(单位)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宜,标志着在辽宁省实行了20多年的农电代管体制正式结束,全省农电管理体制翻开了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