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数据信息的规范化、流程化管理,近日,山西省电力公司制定重要数据(报表)管理办法,按照出口唯一、领导审批、严格保密、适度共享、检查考核原则,严格规范了公司各类重要数据(报表)的生成、审核、报送、使用和存档等程序,以最大限度地确保企业要数合规审批、及时报送、适度共享。
“办法”中涉及的要数主要包括:反映公司基本情况的重要数据,如公司资产情况(含设备总量、资金总量等)、机构状况、员工人数等;公司基建、生产、经营等各种规划、计划类数据,如电网发展规划、年度营销计划、预算收入等;记录公司某个阶段生产、建设、经营、管理过程的实际值数据,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等;反映公司某个阶段重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指标数据,如售电量、平均电价、利润、资产负债率、劳动生产率等;经加盖公司印章后上报的报表。
“办法”详细明确了要数管理的职责与分工、生成及审核、报送流程、时间要求、监督与考核等。将要数划分为核心秘密、重要秘密、企业秘密三类,规定对于公司核心秘密的要数信息,只限于公司领导、部门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专业人员掌握,不得随意对外公开,不得在本部、系统内大范围共享。对于保密期届满,即自行解密的重要秘密、一般秘密以及非公司秘密的数据,可在保密期限解除后适当的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可共享的要数,根据范围不同实现共享,分为点对点式共享,即对公司秘密级以上的要数信息,由管理归口部门打印纸质资料送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实现共享,主要适用于共享范围较小的数据;点对网式共享,即建立共享数据库,并通过设置权限使公司领导、部分部门阅读数据;全部共享,即在归口管理部门网站建立无权限设置资料共享库,定期发布数据信息,实现本部、系统范围内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