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及资格预审
所属地区:河南
受华电渠东热电项目筹建处委托,对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
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华电渠东热电项目筹建处
二、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招标内容、数量
01、磨煤机 6台/套
02、给煤机 12台/套
03、送风机 4台/套
04、引风机 4台/套
05、一次风机 4台/套
06、电除尘器 2台/套
07、锅炉给水泵驱动汽轮机 4台/套
08、锅炉给水泵(电动启动泵配套液力耦合器)2台/套
09、凝结水泵(含电机) 4台/套
10、循环水泵(含电机) 4台/套
11、真空泵 4台/套
12、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2台/套
13、高压加热器 2台/套
14、除氧器 2台/套
15、主变压器 2台/套
16、厂用高压变压器 2台/套
17、启动/备用变压器 1台/套
18、凝结水精处理设备 2;1台/套
19、干除渣系统 2台/套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2×330MW+2×600MW
3、本期规模:2×330MW
4、建设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5、项目总投资估算:本期2×330MW热电工程概算静态投资263599万元。
6、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90%,新乡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3)投标人应有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300MW(级)及以上等级辅机设备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
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在华电集团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优良供货业绩。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
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应有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认证证书,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非分包业绩:所有在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含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时间:在10月22日17:00时前。
七、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收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附表: 华电渠东热电一期(2×330MW机组)工程投标申请书
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8号楼
邮编:100071
联系人:王英强 徐 涛
电 话:010-63777318 010-63777328
传真:010-6377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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