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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核电站延长合营期合同

日期:2009-10-14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段心鑫

国际电力网

2009
10/14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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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亚湾核电站



图为签字仪式现场。

  9月29日,大亚湾核电站延长合营期合同签字仪式在京举行。根据合同,大亚湾核电站首个合营期在2014年结束后,双方合营期限延长20年至2034年5月6日。现行购售电比例安排维持不变,每年向香港输送大亚湾核电站70%的上网电量,以进一步巩固内地与香港在核电等清洁能源供应领域的合作,为改善香港地区的能源结构和生态环境继续做出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此次合同签字仪式,并会见了参加仪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习近平指出,大亚湾核电站延长合营期合同的签字,是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交流合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大亚湾核电站自投产以来一直安全稳定,为香港和珠三角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由此可以看出,核电是一种安全、清洁、经济、可靠的能源。下一步我们要大力发展核电,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不断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大亚湾核电站是我国大陆第一座大型商用核电站,拥有两台装机容量为98.4万千瓦的压水堆核电机组,由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按照双方1985年签署的合营合同,大亚湾核电站的合营期为20年,自第二台机组投产日起算,合营期内大亚湾核电站70%的电量输送香港。

  截至2009年8月31日,大亚湾核电站累计实现上网电量2102亿千瓦时,其中70%输送香港,输港电力达1443多亿千瓦时,年售港电量约占香港社会总用电量的1/4,为香港提供了稳定的电力。据测算,大亚湾核电站15年来实现的上网电量,按照常规电厂平均燃煤消耗折算,相当于减少标准煤消耗约8800万吨,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约2.08亿吨。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董事长钱智民,香港中华电力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包立贤分别代表双方在大亚湾核电站延长合营期合同上签字。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香港中电集团主席米高·嘉道理爵士出席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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