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实行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坚持加强监管,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积极性;坚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慎重决策,稳妥推进,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会议提出,要通过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为此,一要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二要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三要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调整和重组,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四要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统筹使用好国有资本收益,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会议认为,为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督管理,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有必要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