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证”,是国家电监会依法赋予电力企业从事电力业务的法定凭证,发电企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就进入了持证营运的“绿色通道”。对此,鲁北发电公司高度重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积极准备申报文件资料,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在大唐山东发电公司的关心和指导下,积极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资质管理中心上报了申请材料。
在具备申报复核条件后,2009年8月12日至14日,国家电监会向鲁北发电公司派出专家复核组,按照《申报复核通知书》的要求,深入该公司1号机组试运现场,详细查看了基建期国家有关部门的各类相关批文,对该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申报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复核,充分肯定了该公司在“电力业务许可证”申报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为“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顺利颁发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