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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电力工业60载大事记(1949——1958年)

日期:2009-09-25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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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09/2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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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中国电力工业

  1.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设34个部、委、院、署,其中燃料工业部管理全国煤炭、电力和石油工业。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政务院及其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任命陈郁为燃料工业部部长。李范一、吴德为副部长。11月1日,政务院所属各部、委、院、署全部开始办公。
  2.1950年2月10日,燃料工业部发布《关于1950年实行发电厂与线路主要电力设备大修及日常检修的通令》。该通令附有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主要设备大修及日常补修的期限表,高压设备试验、油样试验的期限表,以及火电厂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大修主要工作项目表。
  3.1950年2月6日,蒋介石集团派出轰炸机,轰炸了承担上海80%电力供应的杨树浦发电厂,电厂被10颗炸弹击中,损失惨重。陈毅市长、潘汉年副市长亲临现场,电厂职工奋勇抢修,42小时恢复生产。此前,江苏戚墅堰电厂也曾遭国民党飞机2小时轰炸,全厂职工紧急抢修,4天后恢复局部供电。

 

 


  4.1950年2月19日至3月2日,第一次全国电力会议召开。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亲临会议做政治报告。会议回顾了电业职工在护厂斗争和恢复生产中的英勇事迹,总结了电业工作一年来的进步和存在问题,确定了1950年电力工业的基本方针与7项工作任务。
  5.1950年9月,《人民电业》正式创刊。该刊物为全国电力工业指导刊物,由燃料部电业管理总局主办。1958年11月5日,根据新成立的水电部决定,水利电力工人报与《人民电业》、《中国水利》合并,定名《水利与电力》(半月刊),首期出版。1966年6月,《水利与电力》停刊。
  6.1950年4月29日,燃料工业部制定所有电力系统一切设备的事故处理暂行规程。8月23日,电业管理总局发出《关于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的指示》,附发《安全检查的的各项要求》、《安全检查的各项技术标准》、《安全检查的各项参考资料》。
  7.1950年5月25日,燃料部决定撤销华东、华北两地区性电力管理机构,将华东地区的青岛、鲁中、徐州、淮南、南京、苏南等电力部门并入华北。华北电业管理总局改为电业管理总局,由燃料部直接领导。7月15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出电令,将11家电厂改为国有。中南重工业部所属燃料工业管理局改组为燃料工业管理总局,在各地设电业局,管理中南地区的电力工业。
  8.1950年7月7日,中国电业工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成立了中国电业工会。1956年8月,中国电业工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刘澜波部长就先进生产者运动,向科学技术进军,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关心群众生活等问题作报告。大会就18个问题形成了会议决议。
  9.1950年7月22日至8月9日,全国水力发电工程会议在北京召开。朱德总司令亲临大会作重要指示。会议决定成立水力发电工程局,作为全国水电建设领导机构。政务院任命黄育贤为局长,张铁铮为副局长。当年11月17日,周恩来总理主持政务院第59次政务会议,通过《全国水力发电工程会议报告》。该决议明确了一个时期水电建设的方针与任务。
  10.1950年9月11日,毛泽东主席致信陈郁部长,请陈郁部长转告石家庄电业局和天津电业局第三发电厂全体职工,希望他们团结一致,努力工作,为完成国家的任务和改善自己的生活而奋斗。这两个单位贯彻负责制度,加强机器检修,开展保证无事故运动,并先后上书毛泽东主席报告工作,保证安全发供电,解决消灭事故。
  11.1950年9月14日,中央燃料工业部发出《关于东北丰满水电局提前完成紧急筑堤任务及创造安全发电新纪录经验的通报》。据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呈,转据丰满水电局7月13日电称:截至今天,中央交给的57360立方米混凝土筑堤任务已提前完成,并创造了185天无任何停电的安全记录。
  12.1950年9月25日,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和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共中央在开幕典礼上祝词。19名电力劳模出席,他们是卢会卿、汪登瀛、李秀俊、李世海、王生宝、杨如坤、聂旦芝、高登科、王芝琴、游德铭、刘德珍、张世宝、赵庆夫、刘金良、史五元、王凯山、林师尧、周文彬、刘英源。燃料部及电业管理总局领导与电力劳模合影。
  13.1950年10月5日,燃料工业部发出《关于统一发电厂煤耗计算及煤质试验的决定》。该决定统一了发电厂煤耗率的计算方法及煤质试验方法,明确各发电厂报燃料部标准煤耗率实绩数字,按月总结计算,每月总发电量及全月实用煤折成7000大卡发热量的标准煤计算。
  14.1951年4月,电业管理总局发出《关于为保证供电安全加强季节性预防事故工作的指示》,要求电力部门进行每年一次的季节性突击安全检查。同时附件下发政务院批准的,由燃料工业部、公安部、邮电部联合公布的《保护人民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及管制线路旧料暂行办法》。
  15.1951年6月20日,电业管理总局下发《关于颁发发电厂紧急事故处理规程草案的通知》,要求各发电厂根据本草案精神,拟定紧急事故处理规程。该草案是鉴于石景山发电厂接连两次事故的教训而拟定的。同年7月6日,针对多次供电人身伤亡事故,电业管理总局又下发《关于加强防止供电人身事故的通报》。
  16.1951年8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充分发挥潜在能力是人民电业的经营方针》。社论披露,全国国营电业的设备利用率1950年比1949年提高了14.8%,但也达到29.7%。强调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把设备能力充分发挥出来,把电力使用情况充分加以改善。并称这些工作的性质“乃是把旧电业改造为人民的电业。”
  17.1951年11月10日,燃料工业部发布《对今后电业技术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进行反事故斗争。《指示》提出了今后工作中必须掌握的中心环节:迅速充实技术安全检查结构,严格贯彻规程制度的执行,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有重点、有系统地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的技术问题。
  18.1952年8月1日,燃料工业部公布《电气事业处理窃电暂行规则》。各地据此制定实施细则,开展窃电检查工作。1953年,政务院正式批准《全国供用电暂行规则》,在全国试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全国性的供用电法规。1963年、1966年、1972年、1983年,又先后进行修改。
  19.1952年9月25日,毛泽东主席给辽宁阜新电厂工程队发嘉勉电:“望继续努力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发扬积极性,在今后的建设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阜新电厂1951年1月开始扩建,9月17日,首台2.5万千瓦机组汽轮发电机安装完成,11月8日投产。扩建分三期进行,到1961年4月29日完成,总容量达到57.4万千瓦,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发电厂。
  20.1952年10月31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颁布1952年煤电油生产控制数字及各项生产方针。电力工业生产方针是提高设备出力并改善负荷曲线,为全国设备利用率提高50%作好准备。改善运转和管理效率,争取降低成本5%-10%。提高供电质量,争取无事故供电。
  21.1952年12月10日,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决定,燃料工业部决定,对电业管理总局进行改组,管辖范围由原来的华北、华东,扩大为全国。并先后成立华北、华东、中南电业管理局,管理地区电业基建和生产。
  22.1953年月1日,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正式实行。“一五”计划确定电力工业计划是,装机205万千瓦,期末(1957年)年发电量159亿千瓦时。同时明确了“一五”电力建设方针:以建设火电(包括热电联产)为主,同时利用已有的资源条件,进行水力电站的建设,并大力地进行水力资源的勘测工作,为今后积极地开展水电建设准备条件。
  23.1953年4月,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改水力发电工程局为水力发电建设总局。李锐任局长。局下设8个部门,并组建水电试验所和东北、西南、华东水电工程局,以及中南勘测处及华北、西北水电工程筹备处。1957年6月,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八大设计院正式成立。水力发电建设总局副局长季成龙兼任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院长。
  24.1953年4月27日,我国第一台7.25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在吉林丰满电厂安装竣工。丰满电厂位于第二松花江上,1937年开始兴建,二战后我国接管时容量13.25万千瓦。作为156项重点工程之一,从1953年开始安装新机组,至1959年共安装6台,总容量达55.375万千瓦,为当时我国最大水电厂,曾为我国培养了大批水电建设人才。后扩建为百万千瓦电厂。
  25.1953年5月20日出版的《人民电业》第4期,刊载电业管理总局和中国电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认真执行“科学安全运行法”的联合通知。通知称,“科学安全运行法”是在经过丰满等7家发电厂反复试验、两次总结形成的,认为它是建立运行工作秩序,消灭运行事故的良好工作方法。
  26.1953年7月6日,黑龙江富拉尔基热电厂一期工程破土动工。这是我国兴建的第一座高温高压热电厂,1955年投运的苏制2.5万千瓦高温高压机组为新中国建设的首台高温高压机组,标志着火电建设水平的提高。该厂初设容量15万千瓦,分四期建设,1969年3月全部建成。后扩建二厂,总容量最高达142.5万千瓦。
  27.1953年7月15日,我国自己设计、施工的第一条220千伏高压输电工程(506工程),即丰满—虎石台—李石寨输电线路工程动工,1954年1月27日并网送电。该工程全长369.25公里,为丰满水电厂恢复装机容量后急需向辽宁鞍山地区外送电而建。之后逐渐形成了以220千伏输电线路为网架的东北电网。
  28.1953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在对燃料部党组报告的批示中指出:“煤、电和石油工业是国家工业化的先行工业,其发展的快慢是直接关系到所有重要工业和交通事业发展速度的。”1953年8月,燃料部党组给中央的报告提出,燃料工业是一切工业与运输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国家工业化的先行工业,在发展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29.1954年3月6日,全国电业生产会议召开。主要内容是:电力工业五年发展计划及1954年的任务;坚持安全发供电的方针,基本消灭14种责任事故;贯彻厂长负责制;有计划地进行干部培训;防止骄傲自满,树立整体思想。陈郁部长在报告中说,中央对电力工业的指示十分明确,“电业部门首要的和经常的任务,就是必须认真地贯彻为用户的思想……以保证发电供电的安全”。
  30.1954年3月10日,电业管理总局决定成立基建工程管理局。各大区管理局领导的火电、送变电等施工单位,统归基建工程管理局领导。当年3月22日,电业管理总局决定改组原设计局。将东北、华东、北京电力设计分局,以及中南、西南、华北、西北电管局设计处业务,划归电业管理总局设计局领导。1957年11月5日,电力部发出《关于加强设计工作领导的决定》,将电力设计院合并到基建总局。
  31.1954年5月,北京石景山电厂根据全国电业生产会议的决定,在苏联专家的帮助和指导下,开始电力企业厂长负责制试点。此前唐山发电厂已开始厂长负责制试点。陈郁部长在电业生产会议上指出,责任制度是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当前首先就是实行厂长负责制——生产区域管理制。同时提出要建立总工程师制,以克服生产技术上的无人负责现象。
  32.1954年8月1日,龙溪河一级狮子滩水电站开工建设。1957年3月建成,总装机4.8万千瓦,拥有当时我国最大的堆石坝。龙溪河梯级开发始于1936年,包括狮子滩、上硐、回龙寨、下硐四级电站。1959年5月,下硐电站两台1.5万千瓦机组相继发电,龙溪河水电站梯级开发完成,成为我国最早完成梯级开发的河流。周恩来总理题词肯定:为综合利用四川水力资源树立榜样。
  33.1954年9月15日,燃料工业部发布命令,公布《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暂行法规》。该命令称,《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暂行法规》是保证电业生产安全和经济的基本法规,是电业技术管理的唯一标准。该法规规范、简化了我国的电压等级,把6千伏、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和220千伏定为标准电压。1957年7月9日,电力部发布命令,对该法规局部修改。
  34.1954年11月,燃料工业部颁布《发电厂和电力网运行人员培训工作暂行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所有电力系统值班调度人员和值班运行人员,都必须经过听课与见习、结业考试、跟班实习三个培训步骤之后,才能独立担任值班工作。
  35.1954年12月,以刘澜波为团长、李锐为副团长的中国电力代表团对苏联开始为期3个多月的参观访问,了解苏联水电建设的经验教训。1955年12月《人民电业》刊发李锐文章《中国的水力资源和建设水电站的优越条件》。根据苏联经验和我国的具体情况,文章提出,尽先修建水电站,尽可能修建大水电站,这应该成为我国发展电力工业的主要政策之一。
  36.根据中央撤销大区行政管理建制的精神,从1954年6月至12月,电业管理总局所属西南、西北、中南电业管理局,先后更名为重庆、西安、武汉电业管理局。1955年1月,华东电业管理局撤销,上海电管局直接接受电业管理总局领导。华北电业管理局更名为北京电业管理局。华东地区的南京、徐州、淮南、鲁中、青岛等5个电业局重新划归华北。
  37.1955年1月5日,我国第一座电子自动控制电厂——吉林热电厂一期工程开工。这也是156项重点工程之一。该电厂分5期建设,第一台机组于1956年7月移交生产,仅用18个月时间建设。1966年11月,5期工程全部竣工,总装机达45万千瓦。后又扩建两台20万千瓦机组,达85万千瓦。
  38.1955年6月20日,《人民电业》12期刊载张彬文章,《电力工业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作用》,13期连载。文章提出,电力工业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工业、先行工业,是创造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技术基础。文章大量引用革命导师关于电的论述。马克思曾指出:“在19世纪曾经翻转世界的蒸汽统治时代已宣告结束,代替它的是无比的最革命的力量——电气火花。”
  39.1955年7月18日,在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上,邓子恢副总理代表国务院作《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报告》。规划在黄河干流上建设46座水电站,装机2300万千瓦。这是经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一个大江大河综合利用开发规划。1953年,政务院决定成立黄河流域规划委员会,邓子恢副总理任主任,李葆华、刘澜波任副主任,办事机构设在燃料部。
  40.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和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同时撤销电业管理总局建制。9月1日,电力部部长刘澜波、副部长王林等到职。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刘澜波等7人组成电力部党组。
  41.1955年9月19日至29日,第一届电力工业全国电业劳动模范大会在北京召开。电力工业部部长刘澜波在大会作《依靠群众,提高技术,改进领导,为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努力》报告。据101个国营电力单位不完全统计,到1954年底,从局厂到全国有各级劳动模范2192名,先进生产者150名,模范车间班组294个。
  42.1955年11月4日,电力工业部和中国电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领导,把劳动竞赛推向新的高潮的联合指示》发布,同时发布全国电业系统劳动竞赛条件、电力部所属生产企业劳动竞赛奖励暂行办法。开展劳动竞赛的目的是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电力工业任务。
  43.1955年12月26日,官厅水电站首台机组竣工发电。该电站是我国自己设计、制造、施工的第一座水电站,也是华北第一座中型水电站。电站装机3台,单机容量1万千瓦,1954年5月开始兴建,1956年5月全部投运。1955年投运的官厅至北京110千伏输电线路,是新中国较早建设的首条110千伏输电线路。
  44.1956年1月25日,电力部与水利部联合召开全国水能资源普查会议,会议确定共同进行河流普查工作,并就普查的性质、规程、组织等问题做出决定。1954年至1955年,进行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水能资源普查,以后又在1956年至1958年开展了第二次,1977年至1980年间开展了第三次。2001年至2002年间,开展了一次全国水能资源复查。
  45.1956年2月29日,北京电管局根据电力部指示,决定成立列车电业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国的列车电站及其他流动电站。当时共有5台列车电站,分别是佳木斯的第一列车电站,萍乡的第二列车电站,西安的第三列车电站,武汉的第四、第五列车电站。
  46.1956年3月1日,福建古田水电站一期工程2台6000千瓦机组竣工发电。闽江支流古田溪全长90公里,是我国最早实行梯级开发的河流之一。古田溪梯级水电站由古田、龙亭、高洋、宝湖4个梯级组成,从1951年开始建设,到1973年4个梯级全部建成,总容量25.9万千瓦。
  47.1956年2月11日,国产首台6000万千瓦火电机组在淮南田家庵电厂投产。1958年8月,国产首台1.2万千瓦空气冷却发电机组在重庆电厂投产。12月31日,国产首台1.2万千瓦双水内冷发电机组在上海南市发电厂投产。1958年12月,国产首台2.5万千瓦中压火电机组在上海闸北发电厂投产。1959年4月15日,国产首台2.5万千瓦空冷高压火电机组在哈尔滨热电厂投产。
  48.1956年4月下旬,全国电力工业第一届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召开,434名先进生产者出席大会。会议推选了出席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的电力系统代表。当年2月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的决议。当年3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积极领导先进生产者运动的通知。
  49.1956年4月29日,电力工业部发布“消灭电业生产中的20种事故”的命令。同年8月15日,电力工业部又发布在基本建设系统消灭6种恶性事故的命令。
  50.1956年5月30日,第十六届国际大电网会议召开,50个国家的1780名代表出席。以齐明为团长的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代表团共10人出席了会议。这是我国电业部门第一次派遣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国际大电网会议于1921年成立,会址设在巴黎。齐明等还应邀到法国、瑞士、苏联参观访问。
  51.1956年6月2日,电力工业部与第一机械工业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备额定电压及周率标准》的命令。交流电力设备的额定周率为每秒50周波。额定电压为三类:第一类100伏及以下,第二类100伏以上1000伏以下,第三类1000伏及以上。
  52.1956年7月,我国自行设计、自制设备、自行施工的第一座大型水电站——浙江新安江水电站开始兴建。新安江水电站库容216.3亿立方米,总装机66.25万千瓦,1957年4月主体工程正式动工,1960年4月第一台机组发电,1965年全部竣工。周恩来总理热情题词:为我国第一座自己设计和自制设备的大型水力发电站的胜利建设而欢呼。
  53.1957年3月,电力部召开动力科学研究会议。会议就我国电力技术政策提出了大力发展电力系统、积极建设水电厂、发展高温高压及超高温高压火电厂、农村电气化、原子能发电等十项建议。当年2月中旬,全国动力科学研究计划会议举行,明确电力部负责全国科学研究年度计划中“全国能源的合理利用和动力技术的研究”、“电站和电力网的合理配置与运行”两项内容。
  54.1957年4月13日,黄河干流上第一个大型工程——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工。1955年1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组建三门峡工程局,任命刘子厚为局长。1958年12月截流,1961年4月枢纽工程基本竣工,首台机组投产。不久因泥沙问题停止运行。经过上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期两次改建,1978年最后建成。作为全面治理开发黄河的第一次重大实践,它具有特殊的意义。
  55.1957年5月7日,电力部党委自即日起,邀请在京机关、企业和专业单位的民主党派人士、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工会、青年团负责干部共140余人,连续举行座谈会,征求对党、对领导、对电力工业发展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帮助党整风。当年6月至7月初的4期《人民电业》中摘发了座谈意见。
  56.1957年11月30日,江西上犹水电站首台机组发电。该工程是“一五”期间我国自行设计建设的容量最大的水电站,也是我国第一个建有坝内式厂房的工程。装机4台,总容量6万千瓦。1955年3月正式开工,1957年四台同容量机组相继投产,1959年全部建成,是我国水电建设史上速度快、造价低、质量好的水电工程范例之一。
  57.1958年1月1日,电力部和中国电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组织生产建设高潮的指示》。1957年12月10日,富拉尔基热电厂全体职工向全国电业职工提出倡议,响应党中央关于“争取在15年内,在钢铁和其他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方面赶上或超过英国”的伟大号召,迅速掀起新的生产高潮,迎接我国第二个宏伟的五年计划。
  58.1958年1月3日,国务院批复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决定》精神,电力系统成立15个电力局和一个列车电业局。随着各省电业局的建立,原北京、沈阳、上海、武汉、西安和成都的地区管理局即行撤销,同时下放21个发电厂,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
  59.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定,电力部与水利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同日,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任命傅作义为水利电力部部长。
  60.1958年2月,薄一波副总理在人大会议《关于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指出:“今后电力工业建设,应当坚决执行中央提出的以水电为主、火电为辅的长期建设方针。”“水主火辅”是中央南宁会议确定的。1959年3月,水电部党组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既要在长远发展上实行水主火辅的方针,又要照顾到当前火主水辅的现实。1963年2月全国电力工作会议明确,电力建设方针是“水电火电并举,因地制宜”。
  61.1958年3月25日,中央成都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认为从长远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考虑,三峡工程需要修建,应采取积极准备和充分可靠的方针。南宁会议期间,毛泽东主席等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门听取了三峡工程的意见。会后,周恩来总理与有关部委领导及中苏专家100多人,察勘荆江大堤,进行了调研讨论,形成了上述意见。
  62.1958年4月,不停电检修电力线路方法在鞍山供电局试验成功。水电部发出《关于推广不停电检修电力线路的通知》,决定有步骤地在全国推广。鞍山供电局从1955年开始不停电检修的研究与试验。1958年3月,辽宁省电业局组织了从3.3千伏到154千伏各种杆塔线路上进行的16项带电作业表演,全国电力系统的百余名代表观摩。
  63.1958年5月10日,水电部发出《关于改变前燃料部、电业管理总局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技术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执行办法的决定》,决定废除规程52种,改为参考的46种,待修订的40种。
  64.1958年5月11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以《中国开始向电气化迈进》为题,全面报道水电建设“大跃进”的形势。1958年,新开工的大中型水电工程55项,连同后两年开工的项目共63项,容量1246万千瓦。其中只有27项一直施工并相继发电,其余36项、容量969万千瓦都经历了停缓建的过程,有的迄今未再建。
  65.1958年5月29日,水电部党组决定进一步改革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变中央集中过多的作法,依靠地方,全党办电,全民办电,各省电力工业陆续下方地方管理。1961年8月到1965年4月,电力工业管理体制又陆续调整。成立了东北、华东、中原、西北电管局以及部分省电管局,实行以部为主、部省双重领导的体制。其中山东、山西、内蒙古三省区电力工业划归水电部。
  66.1958年7月17日,我国自行设计、自制设备、自行施工的哈尔滨热电厂破土动工。分四期建设,总容量30万千瓦。1976年12月26日全部竣工。
  67.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一为钢,二为粮,加上机器叫三大元帅。三大元帅升帐,就有胜利的希望。还有两个先行官,一个是铁路,一个是电力。”
  68.1958年11月21日,国家经委和水电部在大连召开全民办电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地办电经验。在当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武昌会议)期间,刘澜波部长给毛泽东主席写了《如何解决电力紧张问题》的报告,提出“大家动手,全民办电”。此报告受到毛泽东主席的表扬。但到1959年,刘澜波即认识到不当,说“想起那篇文章脸上就发烧”。
  69.1958年12月,国家经委和水电部在石景山发电厂联合召开提高设备出力现场会。次年3月,水电部又召开发电设备提高出力技术会议。根据电力部《关于研究使用汽轮机组的短时间最大出力的通知》,石景山发电厂带头提高设备出力,各发电厂相继效仿,导致设备事故频发。1960年统计,全国约烧毁发电设备100多万千瓦。为此,水电部召开发电厂安全生产会议,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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