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福建
受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对平潭澳前风电场工程110kV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编号:AQ/C035、0624-0917055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110kV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指导安装、现场试验、参加试运行和验收。
2、供货时间、地点:中标人应在2010年1月15日前将110kV电力变压器及附属设备运至平潭澳前风电场工地现场指定位置。
3、招标范围:一台完整变压器所必需的所有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变压器本体(包括底架及附件)
(2)套管式电流互感器
(3)变压器高、低压套管升高座及与35kV共箱母线相连接的法兰
(4)变压器绝缘油,油量应有10%的裕度
(5)本体及连接到端子箱和控制箱之间的耐油、阻燃、屏蔽电缆
(6)如油枕不安装在变压器器身上时,应成套提供油枕支架,并提供安装图
(7)本体端子箱
(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等。
4、项目总投资:约4.3亿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筹;
6、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2000或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应有3台及以上在类似工程或条件下已安全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使用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并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交货时间要求。
⑤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许可或资质证明或省级以上相关机构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
⑥2007年1月至今,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⑦2007年1月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省级及以上企业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⑧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09年9月23日起至2009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文档)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单位介绍信;
联系人:陈涛
电话:010--81881037 13041053267
手机:13041053267 (节假日)
邮箱: 8315209@163.com (资质业绩请发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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