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青海省电力公司党委从关心和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按照企业领导人员“三项谈话制度”的有关要求,对13名新聘任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任前廉政谈话。
该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永浩代表公司党委,对新任领导干部如何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从业能力、严守党纪政纪、切实履行职责、保持廉洁自律、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和增强民主意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陈永浩强调,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要时刻把党的事业和职工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把党性放在第一位置,把企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自觉强化学习、从业、发展和创新意识;要结合青海公司开展的“克服五种倾向、谋求创新发展”主题论坛活动,从思想、观念上找原因,从作风、能力上找差距,从创新发展上谋思路,在不断增强从业能力、提高领导水平、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执行力的基础上,切实做到居安思危,不断提高自身迎接各种挑战和考验的适应能力,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陈永浩要求,新任中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牢记四句话:一是要领会“法律有时是沉默的,但毕竟是存在的”这句话含义;二是要懂的“高压线”碰不得,要守住不违法违纪这条底线;三是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首先不干,要求别人干好的自己首先干好;四是要牢记我们企业“干事、干净”的廉洁核心理念。
开展集体任前廉政谈话,旨在帮助新任领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提高其党性修养和廉洁从业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