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国家电监会发布的2006年第4号《专项监管报告》———《供电服务情况监督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大部分供电企业各项指标基本符合《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要求,但同时也暴露出供电质量指标考核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电价与收费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国家电监会总监谭荣尧在发布会上,向多家新闻媒体通报了今年供电服务监督检查情况。
为加强供电服务监管,规范供电服务行为,维护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办法》,今年5~6月,国家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召开用户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国不同类型的360多家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省(市)级供电企业37家,占省(市)级供电企业的100%;地(市)级供电企业128家,占地(市)级供电企业的38%;县级供电企业198家,占县级供电企业的7%。此外,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检查供电服务窗口382个,召开电力用户座谈会108次,走访用户384户。
检查结果表明,近年来,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自《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供电企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供电服务工作,供电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具体表现为:供电质量有了明显改善,指标基本满足《办法》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电价政策,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办理用电业务的时限基本满足要求,办事效率不断提高;用户受电工程服务有一定提高,用户自主权有所体现;按规定执行信息公示和信息披露,符合《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紧急供电义务,故障报修管理有序高效;认真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指导用户科学用电、合理用电和节约用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处理情况基本符合《办法》要求。
《报告》披露,国家电网公司2005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764%,南方电网公司供电可靠率达到99.778%;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所属供电企业都设立了全国统一的“95598”客户服务热线,专人值班,24小时受理各种投诉。
《报告》同时指出,一些供电企业在供电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供电企业学习和宣传贯彻《办法》不力;供电质量指标考核体系不健全,统计数据可信度有待提高;部分供电企业电价与收费执行不规范;部分供电企业供电行为及办理用电业务的时限不符合《办法》规定;部分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服务不规范。
对于社会反响强烈的湖南省电力公司浏阳市供电局违反停限电规定,对某酒店恶意断电事件,《报告》介绍说,目前,有关方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撤销职务、行政开除等决定。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电监会向电网企业明确提出了五条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法》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基础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供电质量;规范收费行为,纠正“搭车”收费现象;加强办理用电业务流程管理,满足《办法》规定的电力业务时限要求;加强用户受电工程服务,维护电力用户权益。《报告》同时指出,供电企业应按照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进行主辅分离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现多种经营企业向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转变。
发布会上,国家电监会有关负责人还就供电服务监督检查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针对目前用户受电工程服务领域存在的“主辅混同”等现象,该负责人指出,主要是供电企业主辅没有实施分离以及供电企业自然垄断所致,根本原因是电力行业市场化环境尚未完全形成。
对于当前的电力供需形势,该负责人称,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基本平稳,已由前几年全国大范围、持续性缺电,向供需基本平衡、局部性、季节性、时段性电力短缺转变。预计2006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7500万千瓦,如果来水情况稳定,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将得到根本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