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曹碾沟49.5MW风电场工程项目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和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受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张北曹碾沟49.5MW风电场工程项目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和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设备名称、风电场装机容量、招标单机容量
1.1招标设备名称:风力发电机组。
1.2风电场装机容量、招标的单机容量:本次招标采购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49.5MW,招标的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500kW~2000kW。
2.风力发电机组技术规范要求:
风电机组,总容量为49.5MW(单机容量为1500kW~2000kW),包括风轮系统、传动/制动系统、偏航系统、机舱和机座、电气系统、控制与保护系统、风电机组总断路器,直至变压器组低压侧的低压电缆;位于风电机组内外的低压侧的所有必要的避雷保护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3.交货时间、地点:
第一批(12MW)交货:2010年6月15日前工厂交货。
第二批(18MW)交货:2010年7月15日前工厂交货。
最后一批交货2010年8月15日前工厂交货。
项目最终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在第一批交货前6个月的书面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质、资格
4.1投标人必须是风电机组制造商。
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能够提供单机容量为1500kW~2000kW风力发电机组。
4.4风电机组国产化率不低于70% 。
4.5风电机组的总装必须由国内企业完成;
4.6所投机型在安装并通过250小时试运行的同类型风电场(48MW及以上)商业运行时间一年以上(不含试运时间);
4.7 风电机组取得权威部门认证。
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度。
6.购买招标文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09年8月6 日—2009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时间内在招标代理机构处以每标3000元/套购买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8月26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7.2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8.所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联系。
联系人:李玲
手机:13681235522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电子邮箱:glory.li@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