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尼泊尔和印度签订的1920年《萨拉达协议》、1954年《克什协议》和1959年的《干达克协议》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下,尼泊尔在与印度合作中获益很少却失去了水源控制权。
这些条约引起了尼泊尔人民的不满,对新条约谈判反映强烈,致使某些主要协议例如《马哈喀利一揽子协议》谈判没有进展,卡纳利·赤萨帕尼项目也因双方不能达成补偿协议而停顿。
尼泊尔政府最近审阅了几家印度私营企业提交的水电项目建议书,包括600MW布达甘大吉(BudhiGandaki)项目、402MW阿伦三期(Arun-3)项目和300MW上卡纳利(UpperKarnali)项目。这是印度私营企业首次对在尼泊尔水电项目表示兴趣,原因是《印度电力法2003》颁布推动的结果,加上印度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对电力的需求。印度是一个能源消费大国,排世界第六。它也是纯电力进口国,年进口电力占国内总需求的25%。
尼泊尔政府认为印度私营企业的建议"是一个不应该错过的良机",组建专门技术队伍,研究可行性,并选择合适的项目报送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