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 。截至2005年底,国家基本完成了一、二期电力农网改造工程,城乡电网同价工作进展顺利,经营区域内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全部实现了同网同价。
据统计,农民生活用电价格由1998年的0.756元每千瓦时降低到2005年的0.52元每千瓦时,降低了0.24元每千瓦时,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湖北、重庆和青海8个省、直辖市,实现了各类用电全省、直辖市同价。此外,深化农电管理体制改革也取得成效。截至2005年底,公司共有1387个县供电企业建成并开通使用95598服务系统,占县供电企业总数的77%,有19200个供电所达到优质服务规范化指标,占供电所总数的88%。
此外,国家电网公司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的同时,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全面改善服务标准,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努力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同比增长27%,同时,推进数字化电网,信息化企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