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网公司在加强系统纠风和行风建设中,注重发挥监察部门职能,着力整合监督资源,致力建设网公司、地区公司、县级公司三级供电服务监督网络。3月中旬,公司发文正式启动此项工作。
三级监督网络的组织机构,主要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为依托,由网公司监察部、直属供电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县级供电单位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组成监督小组,实行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责任追究制”和下级对上级的“逐级负责制”,形成自上而下的三级监督体系。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政策及措施,公司明确了三级监督网络中各监督层面的工作职责。公司监察部直接负责直属供电系统监督工作,制定监督工作制度、规定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下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联合组织一次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供电服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向存在问题的单位或部门及时发送监察通知书。同时,受理行风投诉举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直属供电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制定本单位供电服务监督工作制度、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本地区供电服务监督工作,对县级供电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月至少牵头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对供电服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及时发送监察通知书;受理行风投诉举报,对超过服务承诺规定期限的投诉事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整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行为。
县级公司供电服务监督小组制定本级监督工作制度、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每月进行两次以上明查暗访,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提出整改建议,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并及时向上一级监督机构报送情况。
按公司要求,各级供电单位主动接受所在地方政府行风办的监督,积极参加地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聘请10名以上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同时,公司营销、农电、调度、生产等职能部门对各供电单位相关部门供电服务实行监督。各单位营销、农电、调度、生产等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按专业管理范畴对辖区内供电服务情况,实施监督和考核,提出奖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