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预警式管理,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6月8日,福建省电力公司出台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据福建公司安监部安全专工介绍,为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按管理范围分层实施,福建公司层面约谈对象为各直管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有管理责任的企业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基层单位层面约谈对象为所属部门、车间管理人员及员工。二级局、县级供电企业由主管电业局负责约谈。
福建公司对约谈范围进行了规定: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发生人员责任事故;重特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和要求及时整改;事故查处不力,或瞒报迟报事故(含农电事故);省公司“飞行检查”或安全生产督察中发现安全生产管理松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或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职工反映强烈。约谈内容为:听取被约谈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汇报;听取事故或不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原因分析及采取的防范措施;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信息通报不及时等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查找管理中的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计划;开展帮教及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加大对生产一线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推行‘安全约谈’制度,是对安全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很有必要!”“思想麻痹,必酿大祸!开展‘约谈’,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处于苗头状态的安全危机。”该公司安全约谈制度的推出得到了基层单位的积极响应,据悉,福建公司系统各单位,正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约谈”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推进企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