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8:30,集团公司首家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项目总承包合同签字仪式在沈阳举行。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石成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集团公司工程部,东北分公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抚顺发电公司2×300MW机组工程项目建设和集团公司推行总承包管理模式等有关情况。
随后,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邵连友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耀新代表双方签订了该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抚顺项目部总经理王新华、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邵连友分别作表态发言。
石成梁在讲话中指出:抚顺热电项目EPC合同的签署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将有利的推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EPC模式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方式,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建设管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适应工程建设管理市场化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队伍专业化的优势、提高建设管理工程化水平必由之路。实施EPC总承包可以使工程建设更加规范的运作,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决策的效率,确保 “四二二”和达标创优目标的实现。可以不断的提高五化水平,全面实现集团公司投资的预期,提高竞争能力。同时,石总对工程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EPC管理模式,各负其责进行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总承包协议的规定相互信任,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界限,确保EPC管理模式的先进性和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二是要全面按照集团公司“四二二”和达标创优目标的要求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安全、质量、造价、进度可控再控,实现达标投产,实现投产即营利。为投产后的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最大限度的获取利润,成为抚顺发电公司、东北分公司、集团公司新的优良的效益增长点;三是要全过程的支持优化设计,最大限度的从源头上降低工程造价。
仪式结束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
据了解,EPC总承包就是由一个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的全部职责,包括设计、采购和施工,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做好运行准备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