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水电资源,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促进全省节能减排,同时促进大工业用电量的增长,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贵州省于6月份在大工业用户中试行丰枯季节电价政策。
丰枯电价实施范围目前主要暂定为省内受电变电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工业用户。直购电试点企业、中小化肥生产企业和电气化铁路用户暂不参与。执行丰枯电价政策后,丰水期电价在基准电价基础上下浮10%,枯水期电价在基准电价基础上上浮15%,平水期电价按基准价格执行。丰水期为6-10月份,1-4月、12月份为枯水期,5月、11月份为平水期。
丰枯电价政策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大工业企业自愿申请,报各级经贸委部门备案,然后与相应的各市(州、地)供电企业签订丰枯电价实施协议,落实季节用电计划。
目前,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市场需求疲软,占全省工业企业用电量60%、占全社会用电量约50%的高耗能企业开工不足一半,主要原因是产销价格倒挂,4月份高耗能用电同比下降26.32%。丰枯电价政策的出台,必将对恢复大工业生产,特别是高耗企业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