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全国电价重点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要求,华中电监局从2月中旬起,联合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物价检查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目前检查工作完成过半。
在重庆市的检查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涉及到的电网企业及发电企业均已接受检查,电价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江西省发电厂的脱硫电价检查工作也已告一段落,下一阶段将开展对自备电厂执行差别电价情况的检查;湖北的电价检查工作已启动,目前正对各地市供电公司开展联合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电力企业都能正确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包括2008年两次电价调整政策及差别电价政策的执行等;电网企业基本能按国家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电力收费政策执行,无严重违反电力收费政策情况。但检查中也发现有些发电企业脱硫设置投运率达不到100%,部分发电企业存在脱硫设施运行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华中电监局将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开展下一步的检查及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