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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增值税转型改革长期利好火电

日期:2008-11-12    来源:中信证券  作者:杨治山、吴非

国际电力网

2008
11/1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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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行业 火电

    近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我们认为:以上政策变动长期利好火电,对水电影响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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