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亨通股份披露公告称, 全资子公司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于近日收到政府补助 3882.771417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补助金额为 1882.77141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55%;与收益相关的补助金额为 2000万元,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56%。
公告称,亨通股份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与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业”)、亨通铜箔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应在亨通铜箔收到相关部门依据 2022 年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中尚未拨付的政府补贴 9,785.17 万元后10 日内,向亨通铜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4,794.73 万元。如该政府补贴分笔收到的,则公司应在收到每笔政府补贴后 10 日内按该笔款项所占 9,785.17 万元的比例,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中的相同比例的款项,即例如:公司收到一笔 978.517 万元政府补贴的(占 9,785.17 万元的 10%),则应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中的 479.473 万元款项(占4,794.73 万元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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