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4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推动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据公告内容显示,为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充分发挥省发展改革委年度部门预算引导作用,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依据《政府投资条例》《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规定,研究起草《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推动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零碳(低碳)园区试点建设、绿电园区试点建设及省委省政府交办重大事项相关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核定投资额 15%、额度不超 2000 万元,同时规范投资计划申报、下达及项目管理监督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10 月 20 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纸质邮件等渠道反馈意见,助力完善政策,推动山西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有序开展。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对《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推动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省发展改革委年度部门预算对全省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78号令)等相关规定,我委研究起草了《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推动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xfgwzhcgy@126.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推动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议”。
2.纸质邮件:请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焦煤双创基地A座,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求”字样)。
3.为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918221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推动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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