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关于宁波杭湾机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铁塔)用海公示发布,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30日起)。
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宁波杭湾机场110干伏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铁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30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电话:0574-89187076,邮编:31504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