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间,长源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承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承亮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质,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潘承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