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山西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关于潞安寺家庄矿21MW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线路输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容指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晋中市昔阳县乐平镇,建设单位为昔阳县华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新建ZC-YJV22-26/35-3x185电缆路径长4500米及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全文如下:
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潞安寺家庄矿21MW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线路输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晋中审批投核字〔2024〕4号
昔阳县华美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潞安寺家庄矿21MW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输电线路工程项目核准批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潞安寺家庄矿21MW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线路输出工程
二、建设单位:昔阳县华美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2404-140700-89-01-475210
四、项目建设地点:晋中市昔阳县乐平镇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ZC-YJV22-26/35-3x185电缆路径长4500米及配套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07002024XS0010442号)。
八、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项目招标。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你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根据本核准文件,落实相关批复提出的具体要求。要在批准用地范围内建设。本核准文件不作为开工的依据,请在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晋中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