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云南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l0kV线路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容指出,为完善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网结构,满足有机硅片区项目用电需求,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等规定,同意建设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l0kV线路新建工程。
工程新建线路长度2×6.696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型号JKLYJ-10kV-2,为40架空绝缘线,双回路径艮长13.392千米。设备选用:新增10kV线路型避雷器10组(30只),新增配电自动化真空断路器成套设备4台,改造配电自动化真空断路器成套设备1台。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26.33万元。
全文如下: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l0kV线路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沾益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报来《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l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沾发改电力和新能源〔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4年4月2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2024年4月11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l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4〕10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网结构,满足有机硅片区项目用电需求,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等规定,同意建设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l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404-530303-04-05-282032,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
曲靖高新投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沾益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线路部分
1.新建线路长度:2×6.696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型号:JKLYJ-10kV-2,为40架空绝缘线,双回路径艮长13.392千米。
2.杆塔使用:全线共新立杆塔127基,其中新建10kV双回焊接角钢塔35基,新建Yφ190×(9+6)15m-K电杆60根,Yφ190×(9+9)18m-M电杆32根;
3.设备选用:新增10kV线路型避雷器10组(30只),新增
配电自动化真空断路器成套设备4台,改造配电自动化真空断路
器成套设备1台。
4.本工程不包含对侧110kV天生桥变电站出线间隔的建设(已建),也不包含有机硅片区用户侧的建设(由用电客户自行建设)。
(二)土建部分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l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现阶段拟用地总规模为0.498hm?,均位于园区规划的建设用地。按功能分区划分,杆塔位永久占地591.75m?,施工临时用地4391m?。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26.3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沾益供电局高压客户供电方案答复书》《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l0kV线路新建工程路径走向回复意见》《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片区l0kV线路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通知》(沾政稳备字〔2024〕1号)。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八、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