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29日,湖南娄底市发改委、国网娄底供电公司发布《号召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的通知》,其中明确,建议具备调峰能力的用户积极参与。
内容指出,直接参与用户可调节容量不小于1兆瓦、连续响应时间不低于 1 小时;聚合商可调节容量不小于10兆瓦,连续响应时间不低于1小时。
具备国网湖南省电力营销户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报装容量在2000千伏安以上,在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简称“负荷管理系统”)注册,可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远程采集96点有功功率曲线的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用户在首次报量报价前应阅读并接受《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须知》,无需再签订其他协议。
具备售电资质,在负荷管理系统注册并签订需求响应负荷集成商协议的机构可作为负荷聚合商参与调峰辅助服务。负荷聚合商聚合对象应具备国网湖南省电力营销户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可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远程采集96点有功功率曲线,与负荷聚合商签订代理协议。以聚合方式参与市场时,同一个电力用户仅允许被一家负荷聚合商代理。
负荷侧市场主体在负荷管理系统申报低谷时段、腰荷时段可提供调峰辅助服务的能力、时间范围和价格等。一次可申报多日信息,每日9:00前冻结次日申报信息。负荷聚合商、直接参与用户应准确评估自身具备的调节能力,申报调节量不高于年度最大负荷与基线负荷的差值。负荷聚合商的年度最大负荷总加曲线为每个用户负荷曲线叠加的最大值。
全文如下:
娄底市发改委 国网娄底供电公司关于号召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区国网供电公司,各相关企业:
当前全市新能源装机容量增长迅猛,风电、光伏增长迅速,加上雨季全省水力发电量明显增加,且因气温原因居民生活用电处于较低状态,我省电网在低谷和腰荷时段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状况。
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减少弃风、弃水等资源浪费,同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经省发改委同意,省电力交易中心启动了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以支付服务费的形式向广大电力用户购买调峰服务。
因此建议具备调峰能力的用户积极参与,共同助力我市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
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交易有关政策咨询,可联系国网娄底供电公司黄智荣,联系电话 18692805482。
附: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调峰辅助服务组织方案
娄底市发改委
国网娄底供电公司
2024年4月28日
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调峰辅助服务组织方案
根据《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2023版)》(湘能监市场【2023】21号)要求,为提高负荷侧市场主体组织效率效果,特制订本方案。
一、准入条件
直接参与用户可调节容量不小于1兆瓦、连续响应时间不低于 1 小时;聚合商可调节容量不小于10兆瓦,连续响应时间不低于1小时。为便于交易组织,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本次直接参与及聚合参与两类主体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直接参与用户
具备国网湖南省电力营销户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报装容量在2000千伏安以上,在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简称“负荷管理系统”)注册,可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远程采集96点有功功率曲线的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用户在首次报量报价前应阅读并接受《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须知》,无需再签订其他协议。
(二)负荷聚合商聚合参与用户
具备售电资质,在负荷管理系统注册并签订需求响应负荷集成商协议的机构可作为负荷聚合商参与调峰辅助服务。
负荷聚合商聚合对象应具备国网湖南省电力营销户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可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远程采集96点有功功率曲线,与负荷聚合商签订代理协议。以聚合方式参与市场时,同一个电力用户仅允许被一家负荷聚合商代理。
二、调峰组织
负荷管理系统网址:https://zhny.hn.sgcc.com.cn/drms/user/login
负荷管理系统为负荷侧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发布、市场申报、基线计算、执行监测等管理服务。
(一)预告发布。调控中心在首个负荷侧市场主体参与调峰服务日前三个工作日发布未来一段时间的调峰需求预测信息,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同步在负荷管理系统发布预告信息及负荷基线,向负荷侧市场主体发送提醒短信。
(二)报量报价。负荷侧市场主体在负荷管理系统申报低谷时段、腰荷时段可提供调峰辅助服务的能力、时间范围和价格等。一次可申报多日信息,每日9:00前冻结次日申报信息。负荷聚合商、直接参与用户应准确评估自身具备的调节能力,申报调节量不高于年度最大负荷与基线负荷的差值。负荷聚合商的年度最大负荷总加曲线为每个用户负荷曲线叠加的最大值。
(三)资源调用。每日19:00前,调控中心根据负荷预测、调峰需求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等情况,公布次日调用排序。负荷侧市场主体优先于其他调峰资源调用。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接收调度指令,在负荷管理系统发布公告,向负荷侧市场主体发送提醒短信。
(四)费用清分。调控中心依据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传递的执行效果评估数据进行服务费用清分,并将结果传递至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结算依据。
(五)费用结算。直接参与用户、聚合参与用户调峰服务费由省电力公司在次月存入相关电力用户电费账户。负荷聚合商调峰服务费分成,按其代理协议明确的分成比例,统一由省电力公司支付。
三、补充说明
1.国网湖南电力用电信息采集数据是负荷侧市场主体参与调峰辅助服务的唯一费用清分依据。
2.参与市场期间,负荷管理系统将根据市场运营机构传递信息发布预告。各参与主体登录本平台按照规则、自身调节能力提交申报信息,以交易申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有效申报作为最终申报。正式调用以日前公告信息为准,若日前未发布公告则视为不调用负荷侧调峰资源,各市场主体用电计划可不受市场申报信息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