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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电力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24
04/2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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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变配电工程 电力设计 电力建设

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26日,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电力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人(建设单位)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分为两个项目,项目1最高投标限价为80.4968万元,项目2最高投标限价为39.0736万元。

公告显示,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15000Kva容量的变配电设备及配套管线;招标范围包括所涉及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编制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包含正式用电及临时用电)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服务,负责与使用方沟通各项功能需求,并相应提供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配合项目联合验收等服务。项目2建设规模为10KV临时用电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变配电配套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相应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发输电)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公告如下:

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电力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FW202404-066、WLGC202404-067

1. 招标条件

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2]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电力设计服务、临时用电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与范围:

2.1.1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电力设计服务(以下简称项目1);建设规模:新建15000Kva容量的变配电设备及配套管线;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编制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包含正式用电及临时用电)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服务,负责与使用方沟通各项功能需求,并相应提供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配合项目联合验收等服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至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存档之日止;最高投标限价:80.4968万元;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2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变配电配套工程临时用电施工(以下简称项目2);建设规模:10KV临时用电工程;招标范围:变配电配套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最高投标限价:39.0736万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126号。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1和项目2各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1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相应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发输电)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1.4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结果的通告》(第625号)文件,对2022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2项目2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中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3近三年(竣工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2.4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3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4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按照②提供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6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31-88779873。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办理CA。

(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远程开标,线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126号

联系人:初女士

电话:0431-84995636/8499517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联系人:石堃、孟春玲

联系电话:1571430404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 0431-8996025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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