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建连江县税务局增容至500kVA配电工程(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预算金额为29.537900 万元。
公告显示,项目采购人位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项目为电力增容至500kVA配电工程,合同履行期限为10天,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不低于承装、承修、承试五级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招标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增容至500kVA配电工程(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增容至500kVA配电工程(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G2024-110-1
项目名称:增容至500kVA配电工程(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37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37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特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不低于承装、承修、承试五级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经年检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资格承诺函”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报名期限内,报价人应到指定地点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0号
联系方式:章先生/ 18059078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李工/0591-87526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91-87526916